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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研讨会在京举行
[ 作者:宣传部   转贴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15:27:30 责任编辑:耿风     审核人:]

 

1211日至13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院校建设方案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就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经费管理等进行了研讨。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尧学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我院作为首批入选的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单位,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我院领导刘宪亮、孙五继、茹正波及教务处长杨邦柱、财务处长乔艳秋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教育部宣布了天津职业大学等28所院校为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期为3年。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旨在通过对100所院校的重点建设,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会议重点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一是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切实将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引导高职院校重点放在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二是按照《意见》精神,中央财政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立项单位重点建设专业改善教学实验施训条件。三是地方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财政确定支持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按照项目推荐书对立项单位所承诺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四是要求各地教育、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论证,并按照新的建设方案填写《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五是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