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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19 08:27:40 责任编辑:文静  审核人:杜丙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共半岛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黄院党〔2016〕40号 “附件4”)精神,现就报送2020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责任主体单位

按照《中共半岛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黄院党〔2016〕40 “附件4”)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各责任主体单位。

各责任主体单位包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纪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教务处、科技处、教师工作部、保卫部、信管办、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报送内容

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形势研判、阵地管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并填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表。

三、报送要求

请各责任主体单位将上述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20625日前,安排专人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静58028;杜丙辰58027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7日